工作职责
1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标准进行对节能、环保监督管理,协助节能环保工程师编制企业节能环保相关管理制度;
2、协助节能环保工程师协调办理环保三同时、危废转移及放射源转入等审批;
3、协助节能环保工程师监督检查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及固体废物产生、存储、运输环节,对不符合要求下达整改通知书,并跟踪整改完成情况。
任职资格:
1、大专及以上学历,环境工程专业或金属冶炼、热能动力等专业;
2、在校期间参加过环保相关专业培训经历,有较好文字功底优先录用;
3、良好的组织、协调、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,能承受较大工作压力。
潘老师
东方希望 · 招聘经理